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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工作伦理与督导课程笔记之13 危机干预的伦理

发布于:2022-05-22作者:起源心理阅读: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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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中国大学慕课·心理学工作伦理与督导,西南交通大学,田瑞琪副教授

整理:抚顺市望花区起源心理咨询室 李海涛


心理学工作伦理与督导笔记

课程章节介绍:

01:心理学工作伦理与督导概论

02:价值观与伦理决策

03: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

04:专业胜任力的伦理

05:隐私权与保密的伦理

06:知情同意的伦理

07:多重关系和边界的伦理

08:心理测量与评估的伦理

09:研究与发表的伦理

10:教学培训与督导中的伦理

11:网络心理咨询的伦理

12:与青少年儿童工作的伦理

13、危机干预伦理

14、主要督导模式

15、主要督导模式Ⅱ

16、督导工作同盟

17、 督导评价

18、 团体督导


13 危机干预的伦理

13.1.1 危机干预的伦理-1

我国《工作伦理守则》3隐私权和保密性

3.2 心理师应清楚地了解保密原则的应用有其限度,下列情况为保密原则的例外:(1)心理师发现寻求专业服务者有伤害自身或伤害他人的严重危险;(2)未成年人等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受到性侵犯或虐待;(3)法律规定需要披露的其他情况。

 

自杀干预不等于危机干预

自杀干预是危机干预中最紧急和具有挑战性的部分。自杀会带来精神支柱的毁灭和家庭成员的内疚与愤怒,因此对于助人工作者的诉讼绝大多数都是与自杀有关(Robertson,1988)

经历了来访者自杀或者其他危机干预工作失败的助人工作者,也会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会引发自身的内在困扰,出现心理创伤。

任何助人工作者一定要接受完整危机干预培训,并在督导指导下参与危机干预实践

 

危机干预的伦理议题

专业胜任力、专业关系、隐私权及保密、知情同意

 

1)专业胜任力

本章专业胜任力特指危机干预的胜任力

 

危机干预培训内容包括:

危机干预的定义、对象、原则、常见的危机反应和危机干预步骤。

在危机干预步骤中,教授如何进行危机和自杀风险评估,如何与当事人签订《不伤害协议》、危机干预团队合作等具体操作的内容。

 

在日常心理咨询中,我们要对自杀风险有足够的敏感性。当来访者存在抑郁症状或者谈及轻生自杀主题时,一定要及时进行自杀风险评估。当我们感觉不确定时,要及时找督导或者信任的同行进行讨论。

 

2)专业关系

本章专业关系是在强调角色边界。


危机干预一项系统协同合作的任务

危机干预是一项系统协同合作的任务,需要由危机干预人员、危机干预负责人、机构的危机干预小组成员、当事人的亲人或监护人、当事人的管理者等成员组成危机干预小组。

在高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一般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学生处处长、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学校危机干预工作负责人、此次危机干预工作的危机干预老师、保卫处处长、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老师、危机学生的班长、寝室室友等相关人员组成。

 

针对个人执业的咨询师的建议

个人执业的咨询师在进行初始访谈时仔细评估来访者的困扰水平,如果遇到高自杀风险的的来访者要及时转介给机构中的咨询师。

 

专业角色的混淆

第一种混淆表现:在高校中,有些心理咨询师同时也是担任了行政职务或是干预对象的任课教师,与干预对象有双重关系。

第二种混淆表现:有些咨询师在发现危机情况之后转为危机干预人员,心理咨询师的角色和危机干预人员的角色在面对来访者的态度和行为反应时,有时相互矛盾。

 

“爱”与“规则”是对危机对象最大的支持

 

不少心理咨询师拒绝启动危机干预程序的原因

心理咨询师认为:一旦进入到危机干预中,他们就会暴露来访者的隐私,感觉自己“出卖”了一直信任自己的来访者,会认为进行危机干预就等同于破坏咨访关系。

咨询师把咨询角色与危机干预人员角色对立

 

处理好咨询师与危机干预人员的角色关系

两个角色似乎有些冲突:咨询师角色更温和、跟随来访者;危机干预人员角色更加地主动,指导性和主导性更强。

但需谨记:我们扮演改为不同角色都是为了在不同的情景中更好的帮助来访者,我们始终把来访者的福祉放在首位

13.1.2 危机干预的伦理-2

3)隐私权与保密

 

保密与危机干预

保密是建立良好咨访关系的基础,只有当来访者感觉足够安全和信任时,来访者才会谈到敏感议题,咨询才可能深入。

危机干预需打破保密,不过打破保密并不意味着危机干预人员将危机干预对象所有隐私都公诸于众。

隐私权是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干预人员隐私权的维护也是伦理“尊重”原则体现


打破保密的范围

 

情况范围

《伦理守则》3.2 心理师应清楚地了解保密原则的应用有其限度,下列情况为保密原则的例外:(1)心理师发现寻求专业服务者有伤害自身或伤害他人的严重危险;(2)未成年人等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受到性侵犯或虐待;(3)法律规定需要披露的其他情况。

 

“伤害”有多种表现形式,不仅仅是对躯体的物理伤害,例如:

HIV阳性且有活跃的高危性行为感染者想通过没有防护的性行为将艾滋病毒传给他人。

 

内容范围:

只需将危机对象处于危机的情况即危险程度通知参与本次危机干预的成员就行了。

对于过去咨询中,干预对象谈到的咨询内容以危机干预过程中,干预对象透露给危机干预人员的敏感内容,危机干预人员都应恪守保密。

 

打破保密的关键内容:

医院对干预对象抑郁症有什么诊断结论;对干预对象自杀风险评估的结论是什么;干预对象的自杀计划和采取了哪些行动。

 

人员范围

保密的打破只是有限打破,通知参与危机干预整个过程的必要人员,例如危机干预小组成员,同时也要与他们签署知情同意,对他们进行心理教育,让他们恪守保密原则。

 

4)知情同意

 

王智弘:知情同意权的法源是基于来访者的自主选择与決定权;而伦理的意义则是尊重来访者的自主权。

 

罗丹、肖水源:干预对象有权知晓危机干预人员对他做了什么以及为什么要这样做,也有权对所实施的干预步骤表示同意或反对。

 

启动危机干预流程前的注意事项:

与干预对象进行沟通,跟他们解释我们将要有限制地打破保密,我们打破保密是为了更有效地帮助他们。

告诉他们在此危机时刻,咨询对他们的帮助有限,只有将关键人员纳入到帮助他们队伍里,才能更有效地帮助他们。

 

大多数干预对象一开始都会极力反对启动危机干预

我们需要对危机干预启动的后果来进行逐一分析,包括透露那些内容给哪些人员,干预对象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邀请干预对象积极参与到危机干预过程中来。

知情同意过程同时是危机干预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构干预对象人际网络和学习新的压力应对技能的咨询时机。

 

 

极少数来访者在干预人员解释后依然拒绝启动危机干预

在具体操作上,只要我们在咨询一开始签订知情同意书时,在知情同意书中有打破保密的情况例举,我们将此条款向来访者详细说明,来访者理解之后签字。即使到出现危机时,来访者拒绝接受危机干预,打破保密,我们启动危机干预程序也不违背伦理。

 

13.2 危机干预的伦理案例解

案例一:徐凯文2017年课件

有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告诉她的朋友说自己要自杀,而她的朋友将此传递给了学校心理咨询老师,这位心理咨询师告知了负责此名女孩的另外一名咨询师,两名咨询师把女孩叫到心理咨询室,并询问了这件事情,女孩儿否认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咨询师便没有再进一步深入调查。随后,这个女孩儿和另外一名同学相约,在签订了自杀协议之后,自杀了。

 

学校负有责任吗?

法院认定,该学校心理咨询师,确实和学生有着特殊关系,并认为咨询师有责任阻止自杀,他们指责咨询师,尤其是没有能够将自杀言论告知父母。

如果在此案中咨询师告知其父母,其孩子的自杀风险,那么咨询师的责任很可能就到此结束了。

 

案例二:徐凯文2017年课件

咨询师A在获得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硕士之后到一所大专的心理健康中心做专职心理咨询师。因为是新手咨询师,找他的个案并不多,其中有一个大二的女性来访者B让他感觉挺特别的,来访者B来自一个离异家庭,跟父亲和继母以及同父异母的弟弟一起生活,父亲稍不如意就打骂自己、继母和弟弟,继母平时对自己也很忽视。小B一直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很讨厌自己,特别难过的时候会用刀片割自己的手臂,而且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来,时常想自杀以寻求解脱。在咨询中,小B也时常跟咨询师A提到自己想自杀的愿望,咨询师A觉得大多数人都会有自杀的愿望,也没当一回事,就宽慰她不要多想,并建议她多参加学生活动和体育运动,看问题要多看积极的方面。直到有一天,咨询师A接到中心主任的电话,得知小B割腕自杀未遂,才感觉有些后怕。而后学校才紧急启动危机干预程序,小A很焦虑,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危机干预,继续与小B咨询,但这时小B对小A已经不信任了,口头上保证自己只是一时冲动,过了几天之后又尝试跳楼自杀。小A与学院沟通也不顺畅,学院对心理健康中心颇为不满,充满各种指责,这时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让小A把此案例转交给咨询师C继续处理。

 

案例中涉及哪些伦理议题?小A怎样做才能更符合伦理呢?

 

徐凯文:自杀的责任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不当的诊断;二是完全没有预测自杀危机;三是如果咨询师采取了合理步骤评估了当事人的自杀危机,也恰当地预测了自杀危机,却没有采取预防自杀的监督措施,将来访者置于高度危险的情形下(例如,让其独处),那么咨询师就属于玩忽职守。

 


小A要承担责任:

小A 对于小B的抑郁症状没有敏感性,也没有做抑郁症状的评估;同时也完全没有评估小B自杀风险的意识,他需要承担小B自杀尝试的责任。

小A没有接受过危机干预培训,对危机干预的理论、流程和注意点完全没有概念,同时也缺乏伦理意识,他完全不具备进行危机干预的专业胜任力。

 

心理健康中心负有更大的责任

小A所服务的心理健康中心没有完善的危机干预制度和督导制度,没有对新晋员工进行危机干预培训,也没有安排专门的专业督导师,也没有机构的行政督导或案例例会来监督本中心咨询师接待个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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