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鸣精神分析120讲:第114讲哀伤理论初解(四)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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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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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中国大学慕课·心理学工作伦理与督导,西南交通大学,田瑞琪副教授
整理:抚顺市望花区起源心理咨询室 李海涛
12:与青少年儿童工作的伦理
13、危机干预伦理
14、主要督导模式
15、主要督导模式Ⅱ
16、督导工作同盟
17、 督导评价
18、 团体督导
由于儿童青少年的思维、心理发展特点,使得他们在处理问题时,无法像成年人那般有独立的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 (Kendall PC,2004; Feldman RS.,2006;林洁 瀛,钱铭怡,2012)
在与儿童青少年咨询时,就会涉及到与成年人咨询不会出现的问题:家长的知情权和监护权。(王智弘,2008)
家长有权利和义务了解孩子的问题,帮助孩子做出更好的决定。除了涉及家长的监护权,很多时候还包括未成年来访者所在学校和老师的要求或知情权,甚至对青少年心理咨询的内容或测验结果等资料的存放或应用都跟保密原则有着密切关系,常令未成年来访者的心理咨询处于两难局面。(林洁瀛,钱铭怡,2012)
未成年人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第九章 18周岁以下的公民属于未成年人,其中:16周岁~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16周岁的公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林洁瀛、钱铭怡:对10岁以下儿童进行心理咨询,必须得到其监护人的同意;对10至16岁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咨询,可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而对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来访者进行心理咨询的知情同意,则须视来访者的情况而定。
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涉及的伦理议题
胜任力、专业关系、知情同意、保密与保密打破;
1)胜任力
熟知儿童青少年心理的发展特点、儿童青少年常见异常心理与行为症状,家庭教育、家庭系统理论等与未成年人咨询必备的相关知识。
咨询师要学会如何与家长、学校和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对于年纪越小的来访者,家长监护人的参与程度就越高。
咨询师要接受与儿童青少年咨询的专业培训。
2)专业关系
维持与未成年人咨询的专业关系主要面临三方面的挑战
1、与家长监护人的沟通与合作。
2、学校心理咨询师有可能扮演双重角色。
3、与儿童青少年咨询时,咨询关系的边界与设置没有与成年人工作时那般泾渭分明(如:拥抱、接受手工礼物甚至参与重要生活事件如生日会等)。
1)知情同意
在西方,未成年人可以在未经父母同意而接受心理咨询
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在法律层面上:法律考虑和发展性考虑。大多数司法允许未成年人在父母不知情的特殊情况下接受咨询。因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获得父母的同意可能会危及青少年获得咨询的可能性,这些特殊情况包括酒精及药物滥用、怀孕、流产、性传播疾病、避孕方面的咨询和医疗保健、以及保密性艾滋病检测。
美国法律许可未成年人接受咨询时不需获得父母知情同意的四种情况
1“成熟的未成年人”,就是心智成熟、能理解心理咨询的性质和结果。
2“脱离父母而独立生活的未成年人”。
3“急症治疗”,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就假设父母是默许同意的。
4当法院要求咨询或治疗时也不需要获得父母的同意。
发展性角度
允许未成年人咨询无需获得父母的知情同意。
①特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已经拥有足够成熟的心智来对心理咨询做出明确的决定。(Kathryn E.Gustafson&J.Regis McNamara,2011)
②没有证据证明15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做出同意决定的能力会低于成年人。(Grisso和Vierling(1978))
③只有当儿童进入形式运算思维阶段(11~14岁),他们才能对抽象可能性和多种行为过程的假设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他们才有能力作出知情同意,所以11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擅自同意进行心理咨询。(Weithorm(1982))
④15岁被试在模拟咨询中对权利信息的学习能力与21岁被试同出色,而9岁被试却无法从学习中获益。(Belter和Grisso(1984))
咨询风险识别和收益研究
年龄较大且以前有过治疗经历的未成年人能识别更多的风险和收益,而且能更抽象地描述这些风险和收益;而年幼的和以前没有治疗经历的未成年就只能识别在有关的、可行的情况下的风险和收益。
效果层面的研究
给予未成年人尽可能多的知情同意权会对咨询有所促进。
当青少年参与咨询的计划与评价(Janzen &Love,1977),以及当他们感到对参与有选择权时(Bastien &Adelman,1984),他们对咨询 的反应更积极。
王智弘:不过对于14岁以下的来访者,即使需要征得父母的知情同意,也建议签署双重知情同意。
4)保密及保密打破
保密:
来访者在暴露敏感信息时才能获得安全感,而只有在真诚、安全的关系中才有可能暴露隐私,如果咨询师不将咨询内容告诉父母的话,会使来访者感觉咨访关系更加安全。(J.Regis McNamara &KathrynEGustafson, 1987)
为了鼓励开放式交流和增进咨询期间的信任,咨询师们经常会向青少年来访者承诺他们会坚持保密性原则,同时,咨询师也会鼓励父母放弃对孩子咨询内容的知情同意权。(Sealanderetal,1999)
关于兼顾青少年儿童来访者和其父母权利的建议
1一旦咨询师对于保密程度已经做出决定,且认为决定是必要和合适的时候,他们应该安排一个有家长和青少年参与的咨询前家庭会议,并解释做出这个决定的依据。
2根据不同的咨询目标,允许父母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咨询。
3咨询期间,如果父母对咨询进程表示担心,咨询师就要及时鼓励发起未来家庭会议。在维持与未成年人来访者的隐私的同时稳固与父母的关系,这可以使父母更恰当地评估咨询师的能力和咨询效果。
4咨询期间,咨询师应尝试提供合乎青少年发展的咨询理由和解释。
保密打破
美国某些州的法律允许咨询师在遇到与未成年人的咨询涉及到酒精及药物滥用、怀孕、流产、性传播疾病、避孕方面的咨询和医疗保健等特殊议题时,只与未成年来访者签订知情同意。咨询师们担心:
①一旦违背保密原则,未成年人来访者就不再信任咨询师,并在咨询过程中透露更少的信息。
②违背保密原则有可能会导致家庭终断治疗,并使家庭成员(尤其是青少年)以后遇到心理或行为上的问题更不可能去寻求帮助。
③父母在得知孩子的情况后向咨询师施压。(Sullivan,Eleazar,Rae,Razo,George, 2002)
我国,《工作伦理守则》3隐私权和保密性3.2 心理师应清楚地了解保密原则的应用有其限度,下列情况为保密原则的例外:(2)未成年人等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受到性侵犯或虐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款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与14周岁以下的男性青少年儿童发生性关系
根据《刑法》第237条,构成猥亵儿童罪。
与14岁至18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
如果当事人是非自愿的,依然构成强奸罪,但如果是自愿的,则不构成强奸罪。
咨询师如何处理?
如果14周岁以下的来访者发生了性关系,那咨询师就有通报与举发的责任。
如果是14周岁至18周岁的来访者自愿发生性关系,咨询师的共识为:“如果青少年儿童出现危险或冒险行为时,为了保护来访者远离伤害,心理咨询师得告诉其父母孩子的冒险行为(Sullivan,Eleazar,Rae,Razo,George,2002)。”
案例:
在2006年曾发生过一起惨剧,一名19岁的大一女生与一名22岁的大二男生在出租房同居,由于两人缺乏避孕知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心智,致使该女生在他们租住的出租房生下一对双胞胎,男生被眼前的景象吓傻了,拔腿就跑,致使母女三人失血过多而死亡。
咨询师要打破保密,哪些因素会影响伦理决策过程?
咨询师要协助来访者,结合来访者的年龄、心智、情绪水平,父母的心理健康状态、亲子互动关系以及来访者其他的可利用资源综合考虑。
与青少年儿童咨询成功的关键是咨询师将父母监护人,融入成为咨询工作同盟,而非对立方。
对保密局限性的讨论需要邀请父母监护人与来访者和咨询师共同讨论。
讨论不要泛泛而谈,要具体化,咨询师要能描述那些可以合理违背保密原则的特定行为。(Sullivan, Eleazar,Rae, Razo, George, 2002)
咨询师还需要用一些后继问题来确保他们是否理解,(Ford, Thomsen, & Compton; Gustafson & J. Regis McNamara, 2002) 在确认他们理解之后,父母和青少年都要在含有保密原则局限性的同意书上签字。(Rae,2001)
打破保密
打破保密并不是目的,不论是否打破保密都是将如何维护来访者福祉最大化作为最高原则,都是为了让来访者获得更多的保护与支持。
① 在一开始与来访者讨论保密原则局限性时,咨询师就要说明为何要打破保密,鼓励来访者与父母监护人建立更加支持的亲子关系。
②同时也要与来访者讨论保密打破的利与弊,如何做来减少打破保密的消极影响。
打破保密的方式
咨询师可以鼓励或以角色扮演的方式教来访者自己告诉父母。
鼓励来访者在咨询师在场时告诉父母。
在来访者在场时,咨询师告诉父母。
咨询记录的保存时限
中国
我国的《伦理守则》没有具体规定。
美国心理学会
完整的咨询记录应最少保存三年,记录摘要则要保存15年以上,不过对未成年当事人的咨询记录,则应延长保存至其成年后三年以上。(APA,1993)
案例一:王智弘《助人专业伦理》
毕尔盖是某初中的一位心理咨询老师,有一天有一位班主任老师管部聊来学校心理咨询室求助,诉说班上学生曾晨迷离家出走两天了,累计旷课十二天了。据同学说曾晨迷整日流连于网络交友与网络游戏之中,有时更是外出与网友见面而深夜不归,隔天就逃学不来学校,学校准备给她记过处分,并准备通报缀学。据说曾晨迷好像发生过被网友性侵的事件,但她并不承认。班主任管部聊几次请家长,却发现他爸爸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妈妈照顾老人和弟弟,有时要做零工来补贴家用,根本顾不上管她。所以,请了几次家长,妈妈都没来。班主任管部聊抱怨这个学生的情况让他头痛极了,随时担心她被记过,让他压力很大,希望咨询师毕尔盖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通过网络把学生曾晨迷找到,并进一步劝他回校上课,再帮她戒除网瘾,最起码能够想想办法把家长请到学校来。不然,除了担心她可能被通报缀学,也担心曾晨迷是否又会发生被网友伤害的事情。听了班主任管部聊一下子讲了这么多,咨询师毕尔盖不知该从哪个点来回应,逃学、离家出走、网络成瘾、通报辍学、被性侵、找学生、找家长,莫非要求咨询师具备三头六臂?
案例中涉及哪些伦理议题?
1、确认谁是来访者
心理咨询的改变是来访者在咨询过程中理解,并重新审视自己的困扰,挖掘来访者自身的力量来达到改变的目的。
来访者只能是班主任老师管部聊。
咨询目标就是咨询师毕尔盖协助来访者管部聊疏解因为学生曾晨迷引发的管理困境带来的焦虑和被困住的情绪,协助他整理工作思路。
2、学生面临触犯法律的问题
最严重的问题是她可能被网友性侵过,那么涉事对象就可能违背了刑法,构成了强奸罪。
不过曾晨迷极力否认,那么就无法立案并进行调查取证。
3、逃学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的《学籍管理规定》,对于逃学的处理:对于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并根据学生违犯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和留校察看处分。
学籍管理规定
如果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校长应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针对学生辍学原因,当地教育部门联合派出所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网络成瘾问题
曾晨迷上网,一定是去网吧上网。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由于未成年人的判断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有限,在网吧有可能会结识一些不良人群,或与网友发生性关系的几率都会增加,因此法律禁止未成年人去网吧。
从个案概念化的角度来理解来访者所面临的困境
曾晨迷成长于一个被忽视和缺乏关爱的家庭,因此她会离家出走,向家庭以外来寻求关注(如沉迷网络和虚拟世界,与陌生网友交往)。
因为没有被爱体验,因此她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使自己遭受伤害(如轻信网友,可能被性侵)。
尽快把曾晨迷找回家,对曾晨迷加强教育和关心,敦促其接受心理咨询,以修复心理创伤。
曾晨迷:整日流连于网络交友与网络游戏中,有时更是外出与网友见面而深夜不归,隔天就逃学不来学校。
班主任:将自己置于唯一拯救者角色上,很担心记过处分和通报缀学会留在曾晨迷的学籍档案中,给她将来留下消极的影响。
咨询师:咨询师毕尔盖需要协助管部聊看到自身的局限性,协助管部聊看到法律和校纪校规对学生的保护和对老师的支持。
曾晨迷母亲:即使曾晨迷家庭现实因素使其母亲难以分配精力在她身上,但作为母亲总应该履行作为母亲的职责。
总结:可与当地教育部门联合派出所依法负责对其母亲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在干预过程中,也有可能邀请接待、妇联等其他部门对这个家庭提供实质性的帮助。
案例二:候志瑾2017年的课件
某初中咨询师接到了小刚妈妈的电话,小刚正在接受咨询。小刚表现出来的问题是情绪低落,学习成绩下降。他已经跟咨询师说了,他喜欢班上的一个女生,给她传纸条,但是这个女生没有任何反应。小刚的妈妈告诉咨询师,儿子已经说了正在咨询,非常感谢老师对小刚的帮助,她问她儿子在咨询中都说了什么,并且询问老师她是否可以做些什么以便对孩子有所帮助。
如何与来访者妈妈进行沟通?
小刚的困扰是单恋,单恋本身不涉及到发生性关系等风险行为。小刚没有出现抑郁或轻生自杀的念头,故不用打破保密。
如有自杀自伤的念头,咨询师可以告知家长,并不需要交代症状原因和咨询细节。
咨询师可以与家长表达:
为了更好的咨询效果,我和小刚签订了知情同意书,其中有一条保密原则要求我对其咨询内容进行保密。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我会打破保密跟您积极沟通。
这三种情况包括:(1)来访者有伤害自身或伤害他人的严重危险;(2)来访者受到性侵犯或虐待;(3)法律规定需要披露的其他情况。如果您非常想了解小刚最近发生了什么,您可以与孩子多交流,让小刚自己跟你聊。你们朋友般的聊天和沟通对小刚也是巨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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